2/10/2012

APP圖像 可以申請專利囉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9)日表示,商標法及專利法修正案分別預定在今(101)年7月及11月先後施行。專利法將擴大設計專利保護範圍,智慧型手機使用介面、APP應用程式圖像等都可申請專利;商標法也將擴大商標註冊保護客體。

智慧局指出,商標法及專利法修正案修先後已在去 (100)年6月和12月經總統令修正公布,今年將陸續舉辦公聽會和宣導說明會,預計分別會在7月1日和11月底上路實施。

專利法修正案共159條,並涉及多項制度變革。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專利法部份這次修法將「新式樣專利」更名為「設計專利」,開放部分設計、衍生設計、成組設計、電腦圖像,以及使用者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等,都可申請專利,如智慧型手機的使用介面、開機畫面,及APP 應用程式圖像等,未來都可申請設計專利,強化對國內企業與文創產業的設計保護。

此外,醫藥品或農藥品的專利期限延長規定,修法後也放寬;藥品專利經核可後,若在衛生單位審核期間而無法行使專利,可以要求彌補專利行使的期限。可彌補的期間原本有2到5年的限制,修法後將2年的限制取消。

王美花說,修法放寬許多程序限制,如刪除申請人主動申請修正的時間限制,及放寬發明專利申請案可在初審核准後30日內申請分割。專利權人在聲請損害賠償時,必須加強舉證責任等。

為與國際接軌,修正條文特別將「強制授權」門檻拉高,王美花指出,原先我國在強制授權部分,門檻比世界各國還要寬鬆,且規定模糊。專利授權雙方若有談不攏情形,往往授權申請人便可主張強制授權,一直遭歐盟所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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