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2009

文創產業產值 4年內拚兆元-工商時報



文創產業產值 4年內拚兆元

行政院會昨天六大新興產業最後一棒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到2012年止,政府將投入212億餘元經費在電視、電影、數位內容等六大旗艦產業,預期4年內文創產業產值可達1兆元,增加20萬就業人口,使台灣成為亞太文創產業匯流中心。



劉揆指出,文創產業方案是政府去年520就職以來,未來台灣進行最巨大的一項改變,這方案可引領我國產業進入不同領域,可謂產業的寧靜革命。



「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計有二大主軸,一為環境整備;一為旗艦計畫。環境整備方面,有五大策略,包括資金挹注、產業研發輔導、市場流通拓展、人才培育及媒合機制、產業群聚效應等。六大旗艦計畫包括電影、電視、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產業等,發揮領頭羊效應。



資金面由政院國發基金提撥200億元成立創投,專注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同時將成立一類似資策會財團法人文創基金會,專責輔導文創產業發展。



2011年將在台北舉行世界設計大會,舉辦文創產業博覽會,結合文化藝術展演、國際會展與觀光產業,將建立海內外市場聯合行銷平台促進跨國投資。文創產業聚落在全台設立,包括台北華山、台中、嘉義、台南及花蓮等五大創意文化園區,其中打造華山成為表演藝術的希望樂園。




六大旗艦產業及環境整備政府預計投入212.85億元,2012年產值達1兆元,其他預期效益包括國民藝文消費比率由13%提升至15%、協助至少800件以上文創產品獲國際獎項,促成國際合作至少60億元以上,海外接案270案以上、媒體總產值成長20%以上,海外獲利提升3倍以上。



電視、電影、流行音樂等三大產業,大多著重在大陸市場,包括推動兩岸合拍電視劇,製作累計時數從現行474小時增為3000小時、輔助兩岸合拍電影,每年平均一部增為10部。



未來流行音樂將結合觀光,辦理音樂主題式觀光活動,新聞局表示,未來五年電視、電影及流行音樂產業投資報酬將有6.4倍。



雙星產業之一的數位內容,將策進大型投資及創新加值,促成產業投資額達285億元,帶動數位內容產業規模成長,期培育五家年營收二十億之國際級企業,開發國際級產品十件並進行數位內容學院轉型,充實學院多元機能並擴大培育高階人才,未來將推動數位出版,同時在出版方面往發展電子書發展,為台灣發掘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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