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2009

投資網路事業成功三法則-文/李宜萍


投資網路事業成功三法則-文/李宜萍


美國最大社交型網站LinkedIn的創始人兼CEO雷德‧霍夫曼(Reid Hoffman)投資過60家網路新創公司,包括Digg、Facebook、Flickr、Friendster、FunnyOrDie、Ning等。


金融海嘯之後,網路事業保持穩定成長,一種新興行業正在成型,再加上全球上網人潮不斷增加,由於創業門檻低,人才多,已成為投資新焦點。

每當雷德‧霍夫曼聽一場投資說明會,五分鐘就可以決定不投資,若聽更長的時間,半小時到一個小時,就可以決定要投資,通常他投資時,會考量三項重點:

1.大量的瀏覽人口:投資房地產需要考量「地點、地點、地點」,消費性網站則要考慮「通路、通路、通路」,如何在成千上萬的網站中脫穎而出,讓使用者蜂湧而來,像YouTube透過上百萬用戶的通路MySpace,Facebook聚焦於大學,web2.0網站經營者心中所思考的問題是:我如何達到100萬用戶、1,000萬用戶、甚至更多,而且用戶會深度參與使用。

2.獨特的價值:產品要具備獨特性,並讓用戶感覺與眾不同,Google在AOL及Yahoo的搜尋事業已經穩如泰山時,才帶動搜尋革命;這種獨特性才能成為習慣性瀏覽的網站,也才是獲利的模式。

3.穩定的資本投資:隨著用戶愈來愈多,你的網站能否擴展規模?一個程式設計很好的網站,通常可以隨著用戶量的需求,適當地擴展規模,不必做過大的投資。PayPal是因為掌上手機Palm Pilots的無線發送付款機制,隨著智慧型手機的用戶增加,再增加投資資金;Google創投資金投入的訴求是搜尋引擎,但隨著用戶量的增加,現在的投資訴求在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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