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2012

蘋果拼死都要保護的是那些設計?



蘋果拼死都要保護的是那些設計?

381專利威脅Android 

從更深層的意義來看,按照蘋果的推算,如果三星受到起訴的事情廣為人知,無論官司是輸是贏,三星的品牌形象都會受到重創。

此次訴訟除了前面介紹的設計專利和商標之外,人機介面相關專利也備受關注。其中,專利號後三位為381的「381專利」不僅對於三星,對於Android智慧手機陣營來說,都有可能在今後成為一大障礙。

381專利究竟是什麼?下圖為簡單解釋。這是與iPhone和iPad上照片等文件和列表的顯示、滾動時的動作有關的專利,例如以滾動的方式翻看照片,頁面滾動到最邊緣無法滾動,此時如果用手指按住畫面,強行滾動照片,手指接觸畫面時照片與手指一同運動,但手指一抬起,照片就會像有橡皮筋拴在畫面的外端一樣,迅速彈回原來的位置。這項專利有多種變形,但基本屬於同一類。 

381專利對於蘋果極為重要的三個原因

如此簡單的一項專利為何會被認為對於今後蘋果智慧手機專利糾紛有著重要作用呢?這其中有三個原因。

第一是這項專利技術對於實現智慧手機豐富的用戶操作體驗必不可少。

這項功能看似微不足道,但其有無對於用戶操作智慧手機時的心情影響頗大。按照蘋果的話來說,滾動翻看照片時在兩端戛然而止的介面是「笨拙沒品位」的操作感覺。這項專利對於實現iPhone和iPad「吸附在手指上一般」的獨特操作體驗是非常重要的技術。

這項專利對蘋果來說非常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是381專利「非常強大」。其實,對這項專利的有效性持有疑問的芬蘭諾基亞公司曾在2010年請求美國專利局進行復審。但在那之後,381專利依然保存了下來。因為在蘋果之前並沒有誰開發出這種觸控面板介面動作的先例。對於連諾基亞都沒能撼動的這項專利,其他公司要想使其廢除恐怕非常之難。

第三個重要的理由是即便不是專家,也能輕易理解這項專利。無需調查技術詳情,一看就能理解,因此容易證實其他公司侵權。也就是說,在打官司的時候,這項專利非常好用。

蘋果與三星的這場官司據說會打上2~3年,但智慧手機的商品週期很快,到判決做出之時,相關的產品恐怕早已退出了市場。

因此,蘋果為了加快訴訟的進程,在7月1日向法院提出了暫停銷售GALAXY系列4款產品的臨時處置申請(前面列出的訴訟內容一覽表中的第五項)。

為了進一步加快進度,蘋果對三星提出訴訟的專利進行了精心挑選,最終保留了這項381專利以及iPhone和iPad的3項設計專利。

蘋果與三星在澳洲也打起了與這次類似的官司。最終,三星於8月1日和與蘋果達成協議不推出GALAXY Tab 10.1平板的美國版。而三星透過調整GALAXY Tab 10.1的介面,於2011年12月成功在澳洲展開了銷售。

其實,配備著利用381專利實現的功能的終端並非只有三星的產品,配備Android作業系統的產品全部安裝了該功能。但這起訴訟發生後,Google修改了OS,在畫面兩端彈回的這項功能從此在Android產品中消失了。

另外,關於蘋果的官司,三星在反訴的起訴書中表達了設計並非仿冒,而是屬於競爭範疇的看法。《日經設計》曾向蘋果就今後訴訟的發展和應對提出了採訪的請求,但該公司表示無可奉告。對於此次的一系列訴訟,三星發表了以下意見:「三星電子預定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在保護本公司專利權及客戶利益的同時,維持技術領先企業的領導能力。」。

蘋果必須取勝」

 曾經歷過設計訴訟案件的某企業退休高層如此看待此次的訴訟:「從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日本國內要打此類設計訴訟也必須做好相關費用高達10億日元的準備。這一次,以律師費用極高的美國為開端,戰場遍及世界各國,雙方必然會拼個頭破血流。」

但對於蘋果而言,設計是花費再多費用和時間也必須贏得的專利。這裡所說的設計並不只是產品的外形、顏色和花紋等表面文章,還包括提供豐富使用價值的介面和營造出購買喜悅的包裝,是「企業帶給消費者的綜合價值」。 

此次訴訟給企業經營者和商務人士敲響了警鐘,競爭必須依靠全新的革命性創意,而不應該是依賴效倣他人並將其超越。 

對於此次訴訟,一位在日本某智慧手機企業擔任創意董事的設計師在表明「考慮到對於自己工作的影響,心情十分複雜」之後,道出了這樣的心聲:「如果蘋果在這裡輸掉,創造力就會被視為毫無價值。就算是為了像我們這樣的相信設計和創造力,準備為社會創新的商務人士,也希望蘋果也打贏這場官司。」(《日經設計》編輯部)

more: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blog/article.php?id=1453&p=1

沒有留言: